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林浦广场(二期)项目总平面拟调整公示

来源: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2-01-05 18:32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林浦广场(二期)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村80-1号,于201910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福建融建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总平面变更:1.拟将非机动车布局优化调整,调整后非机动车数量不变;2.拟将场地东南侧消防车道及东侧人行入口优化调整;3.拟根据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明确建筑使用功能;4.拟将机动车停车位修正为558辆(含21辆微型车位)。以上调整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216日至2022113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附件一:林浦广场(二期)项目原批总平图

  附件二:林浦广场(二期)项目拟调整总平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