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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总平面拟调整公示

来源: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2-01-1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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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位于仓山科技园内的高仕路3号,现状占地8725平方米。根据2002年与2013年批准的总平,总用地面积为8693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7038平方米,容积率0.81。现状已建为两座厂房2435平方米。现建设单位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增容标准认定审批机制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用地增容标准认定审批机制的补充意见》(榕政办〔202088号)向我局申请总平面方案变更,拟拆除现有建筑进行提升改造,重建一栋生产车间(建筑高度36米),拟建建筑间距退距、停车配套及各项规划指标均满足省市技术规定及经市政府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计容建筑面积为17450平方米,为建设期间不中断生产,拟采取分期发证建设的形式,其中一期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4230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为322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具体调整详见附图。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4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一:原批总平面图

  附件二:拟调整总平面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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