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各类安置房源对接使用的实施意见》(榕房〔2021〕94号),针对2021年12月21日发布的《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仓山区2021年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仓前街道68处D级危旧直管公房)紧急抢险搬迁补偿方案的告知书》,方案中第十点对存量统建安置房对接价相关规定有所调整,现将调整方案补充告知如下:
杜园新苑,对接价1300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1050元/㎡,市场评估价14500元/㎡;
霞镜新城,对接价16200元/㎡,市场评估价21433元/㎡;
飞凤水岸,对接价15100元/㎡,市场评估价17800元/㎡;
福湾新城,对接价1358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0%)10864元/㎡,市场评估价18100元/㎡;
葛屿新苑,对接价15190元/㎡,市场评估价18667元/㎡;
吉元小区南一片,对接价1540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0%)12320元/㎡,市场评估价19933元/㎡;
江边新苑一区,对接价14550元/㎡,市场评估价20000元/㎡;
江厦小区,对接价1562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3277元/㎡,市场评估价21367元/㎡;
金建小区二期B标段(无电梯),对接价15100元/㎡,市场评估价16167元/㎡;
金建小区二期B标段(有电梯),对接价15880元/㎡,市场评估价18433元/㎡;
金建一期,对接价1562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70%)10934元/㎡,市场评估价21200元/㎡;
金闽小区(无电梯),对接价1412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2002元/㎡,市场评估价17667元/㎡;
金闽小区(有电梯),对接价1461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2419元/㎡,市场评估价19600元/㎡;
金山桔园二期景园,对接价1532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0%)12256元/㎡,市场评估价19833元/㎡;
金山桔园二期泰园,对接价1532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0%)12256元/㎡,市场评估价19833元/㎡;
金亭小区,对接价1464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2444元/㎡,市场评估价17233元/㎡;
康宁佳园,对接价1350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1475元/㎡,市场评估价16200元/㎡;
兰花园,对接价15000元/㎡,市场评估价17667元/㎡;
联建新苑,对接价15800元/㎡,市场评估价21100元/㎡;
临江新天地(无电梯),对接价15700元/㎡,市场评估价18833元/㎡;
临江新天地(有电梯),对接价16200元/㎡,市场评估价21000元/㎡;
龙津公寓,对接价1520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2920元/㎡,市场评估价17500元/㎡;
螺洲新城,对接价13000元/㎡,市场评估价14800元/㎡;
浦口新城,对接价13000元/㎡,市场评估价16000元/㎡;
浦上生活配套房一期,对接价1346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0%)10768元/㎡,市场评估价16933元/㎡;
浦上生活配套房二期,对接价1346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0%)10768元/㎡,市场评估价16933元/㎡;
浦新小区,对接价1396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0%)11168元/㎡,市场评估价19500元/㎡;
齐安新苑(无电梯),对接价1365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1603元/㎡,市场评估价17333元/㎡;
齐安新苑(有电梯),对接价1420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2070元/㎡,市场评估价18400元/㎡;
上渡新苑二区,对接价15300元/㎡,市场评估价18200元/㎡;
上渡新苑三区,对接价15600元/㎡,市场评估价18267元/㎡;
盛景黄山,对接价1380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0%)11040元/㎡,市场评估价17200元/㎡;
双湖新城,对接价13900元/㎡,市场评估价18167元/㎡;
园山新苑,对接价15350元/㎡,市场评估价19800元/㎡;
金凤新苑,对接价14550元/㎡,市场评估价17600元/㎡;
洪塘新城,对接价14900元/㎡,市场评估价17000元/㎡;
金霞小区,对接价1478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70%)10346元/㎡,市场评估价17800元/㎡;
新梅家园(金亭小区二期),对接价1464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2444元/㎡,市场评估价17233元/㎡;
园亭新村,对接价14450元/㎡,优惠价(对接价的85%)12283 元/㎡,市场评估价17000元/㎡;
存量统建安置房给予价格优惠:对于2005年之前(含2005年)建成的统建住宅安置房,按对接价的70%进行安置;对于2005年—2010年(不含2010年)建成的统建住宅安置房,按对接价的80%进行安置;2010年—2015年(含2015年)之前建成的统建住宅安置房,按对接价的85%进行安置;2016年之后建成的统建住宅安置房,按对接价进行安置。
原2021年12月21日发布的《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仓山区2021年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仓前街道68处D级危旧直管公房)紧急抢险搬迁补偿方案的告知书》与本补充告知书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告知书为准。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