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湖北园旧村改造一期A地块收储地、白湖北园周边旧村庄改造二期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上述项目的集体土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也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榕(仓)土征告〔2019〕26号)。根据仓山区政府工作部署,启动白湖北园旧村改造一期A地块收储地、白湖北园周边旧村庄改造二期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上述地块征地范围内(白湖北园城市更新项目除外)的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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