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仓山区政府拟开展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选址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协商征收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由于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方式或超过50%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评估机构,我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四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于2025年3月10日上午10:00在仓山区城门镇龙峰大厦五楼会议室公开抽号选定了该项目的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告知如下:
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1 |
34 |
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2 |
14 |
福建财经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3 |
11 |
福州建融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4 |
37 |
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5 |
19 |
福建龙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运营有限公司 |
备注:选中的第一家评估机构作为牵头评估机构和今后上述项目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机构,选中的第二家评估机构作为今后上述项目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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