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仓征启公告〔2020〕44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市飞凤山奥体公园工程(二期)实际使用林地范围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7.0896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盘屿路;
西至洪湾路;
南至东岭路;
北至宝山路、建新南路。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建新镇东岭村、凤高村、台屿经济管理区、江边村、玉兰村、红江村及建新镇(集体)。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园绿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4日由仓山区建新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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