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仓征预公告〔2024〕38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选址面积:8.0784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福峡路;
西至前锦新城二区;
南至环岛路;
北至地铁龙江站。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城门镇鳌里村、龙江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医疗卫生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4日由仓山区城门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5.原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4〕10号)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9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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