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主管部门:
现将《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榕财采〔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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