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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第一批餐饮油烟监测采购询价通知书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0-03-2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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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第一批餐饮油烟废气监测 

  2.项目监测方案 

  仓山区内35家餐饮油烟监测一次 

  3.服务时限要求 

  服务时限:测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开展有关废气监测,并于采样后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提交监测报告。 

  4.提交成果 

  监测报告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备查: 

  (1)监测报告原件 

  (2)测单位资质及测范围附表的复印件 

  (3)采样原始记录复印件 

  (4)实验室分析记录复印件 

  (5)现场监测照片(照片中需有明显的监测点名称标志)。 

  测资质及监测能力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的监测能力,以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具体包括: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在福州市具备样品分析实验室。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以单个点位费用计算,每个点位不超过1400元,总价不超过4.9万元 

  2.测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人员。 

  3.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监测调查和监测分析费用等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4.测单位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测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测单位相应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含具体监测指标项目、单价、总价等)。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质控要求 

  1.测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开展现场监测、样品分析等工作,应在开展现场监测之前向我局报备拟定监测时间、具体监测地点等,保留采样原始记录,并自觉接受我局的现场检查和监督。 

  2.我局有权在测单位样品分析过程中加入质控样对分析结果进行核定。 

  3.如发现测单位在现场采样、样品分析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监测数据明显错误的,我局有权要求测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请投标单位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16:00前携带投标文件至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盛花园18号楼五层)。 

  2.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3月27日16:00-17:00; 

  3.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监测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项目结束且委托单位收到测单位所有正式监测报告后,按中标单价及符合该项目相关要求的实际监测数量一次性付清监测费用。 

  联系科室: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0591-63500620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