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监测工作需要,2020年福州仓山环境监测站决定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酸雨自动采样器2台,真空箱采样器1套(1套含2台),欢迎有资质、诚信良好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酸雨自动采样器2台,仪器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2台总价不超过6.2万元。(合同包1)
2.空箱采样器1套(1套含2台),仪器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2,每套总价不超过3.6万元。(合同包2)
二、资质条件
1.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2. 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所报仪器具体参数。
5.项目报价单:报价清单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厂家、仪器型号等信息 。
四、开标时间、地点、采购方式
1.报价单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12:00(北京时间)。
2.请报价单位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16:00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至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盛花园18号楼6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报价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3.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日16:00。
4. 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5.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验收。
五、其他要求:
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采购物品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2.酸雨采样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等相关工作应符合《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的要求。
3.本次采购的仪器需由厂家提供免费上门培训仪器的使用和操作。
4.本项目质保期为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
5.报名结束后,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还。
六、报名地点:
福州仓山环境监测站(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盛花园18号楼6层)。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005930007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6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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