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为改善局社矫办、公证处办公环境,规范监控、值班工作,拟对局机关部分办公室作拆除更新破旧地板、拆除破旧柜体、安装隔断、翻新背景墙处理。初步估算费用在29000元以内。拟以29000元为总控制价,通过网上公开询价形式确定修缮工作承包方。
(二)项目控制价:人民币29000元
(三)项目实施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三高路156号金彩写字楼7楼
(四)内容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参考样式 |
备注 |
1 |
金刚木地板(含配件辅材) |
平方 |
68 |
|
报价需提供木地板样品 |
2 |
旧地板拆除(含清运) |
平方 |
68 |
|
|
3 |
地柜拆除(含清运) |
套 |
7 |
|
|
4 |
卫生清洁(每间约18平) |
间 |
7 |
|
|
5 |
踢脚线 |
米 |
144 |
|
报价需提供踢脚线样品 |
6 |
办公设备搬移 |
间 |
7 |
|
|
7 |
板材隔断(含腻子粉、刷白) |
平方 |
9 |
|
轻钢龙骨+硅酸钙板 |
8 |
隔断木门 |
扇 |
1 |
|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五)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项目实施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涵盖与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持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支持性证明材料,业务范围能够覆盖福州市仓山区;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谈判和服务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的工具及设备一律由供应商自行包干提供;
(六) 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及报价时间
响应报价开始时间:2020-12-2 16:00
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0-12-7 16: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报价单位应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三高路156号金彩写字楼7楼713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 项目对接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3840548
(备注:如需现场勘测,可拨打83840548进行咨询)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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