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公开邀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我方能全面、细致的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便于参与我镇招投标相关工作。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声明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原件复印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截至材料递交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材料(提供截至材料递交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选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与单位须提供其名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所在页面的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邀请文件发出之日起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专栏中打印,要求划底线标明贵单位所在位置且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8、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邀请文件发出之后)
9、营业场所产权证或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所有权人(承租人)应与参与机构名称一致。
10、相关办公场所功能房间的实拍照片(截图打印在A4纸上)
11、从业人员花名册及2021年任何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必须反映全员信息)
12、中级职称以上证书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相关政府采购服务类业绩情况汇总单及相应在福建省级正规采购网站上发布的采购公告网页截图,且能清晰体现招标代理单位名称、项目预算金额,并注明网址,否则该项资料无效。
1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5、企业针对政府采购服务工作的实施组织方案和服务质量承诺。
16、代理服务费下浮承诺书(应在市场正常浮动范围内,恶意竞争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有意向的公司请于2021年3月17日9:00至2021年3月19日17:00提交上述材料至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6楼党政办(地址:仓山区盖山路2号),联系人:林伟栋,电话:0591-83442850,逾期不再接收。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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