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仓山区拟开展低碳社区建设试点项目,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仓山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相关技术要求与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指导,在仓山区内选取具有一定基础的1个社区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基于现场调研情况,结合区域现有基础及特色,有针对性编制该社区的《低碳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项目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低碳相关的工作经验。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低碳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项目明细费用和单个社区项目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10:3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人:郑行斌 ,联系方式:0591-63185831。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1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