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内容
国控师大站点视频监控服务服务采购项目内容如下:按照《福建省国控空气站视频监控装置安装联网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由供应商提供视频监控、数据分析、数据报送等全过程服务。内容包括:设置视频监测设备、进行监控数据分析、向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云平台上传,各项设备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技术要求》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本次视频监测服务的采购期限为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应询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为正本文件一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应询单位资质与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及两年服务采购报价表,需提供详细的设备参数表及报价表。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寄送至:
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537号东盛花园18号楼六层福州市仓山环境监测站 柳飞 ,电话:63500628。
五、应询材料递交要求
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应询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以上材料请同时递交电子文档。
六、其他事项
该事项仅为公开询价采购价格、参数的参考,不作为招投标前置过程或依据。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3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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