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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国控师大站点视频监控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1-09-2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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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加强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的可靠运行,现就国控师大站点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应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咨询内容

  国控师大站点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内容如下:按照《福建省国控空气站视频监控装置安装联网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由供应商提供视频监控、数据分析、数据报送等全过程服务。内容包括:设置视频监测设备、进行监控数据分析、向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云平台上传,各项设备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技术要求》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本次视频监测服务的采购期限为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应询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为正本文件一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应询单位资质与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及两年服务采购报价表,需提供详细的设备参数表及报价表。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或寄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537号东盛花园18号楼六层福州市仓山环境监测站柳飞 ,电话:63500628。

  五、应询材料递交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应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以上材料请同时递交电子文档。 

  六、中标单位产生方式

  本项目按最低价中标法产生中标单位,符合附件《福建省国控空气站视频监控装置安装联网技术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方为中标人,同等条件下有相类似经验单位优先。

  七、项目费用

  报价应包含视频监控服务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预算限额为4.9115万元。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于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537号东盛花园18号楼五层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会议室进行开标。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