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金山工业园区
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公开邀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我委能全面、细致的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便于参与我委招投标相关工作。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简介(1500字内);
2.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招标代理机构无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证明(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注: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出之后);
4.招标代理机构如近2年来(2023年1月以来)代理的福建省内政府采购项目中,代理项目被财政部门做出投诉、举报处理决定或意见的,须提供质疑及回复材料,以及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决定或意见;
5.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被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所在页面的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后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专栏中打印,要求划底线标明贵机构所在位置且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6.从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应标注从业人员职称情况,并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4年任何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必须反映全员信息;
7.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自2022年1月以来,相关政府采购服务类业绩情况汇总单及相应在福建省级正规采购网站上发布的采购公告网页截图,且能清晰体现招标代理单位名称、项目中标金额,合计中标金额等信息,并注明网址,否则该项资料无效;
8.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产权证或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所有权人(承租人)应与参与机构名称一致,以及相关办公场所功能房间(如评标室)的实拍照片(截图打印在A4纸上);注:考虑到后期合作接洽过程的便利性,我们将优先选择在福州市四城区、高新区以及闽侯上街镇范围内设有办公及开标场地的机构;
9.企业针对政府采购服务工作的实施组织方案和服务质量承诺;
10.代理服务费下浮承诺书(应在市场正常浮动范围内,恶意竞争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1月21日9:00至2025年1月27日18:00期间,提交上述材料至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宝山路69号浦上工业园C区1号综合楼三层315),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591- 83743904,逾期不再接收。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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