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5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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