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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5-0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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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我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据此,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

  上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