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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现对个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的12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市国有房产中心将上述12户保障家庭名单移交鼓楼区住建局、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房管局予以注销保障资格。
附件:12户拟注销保障资格明细表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