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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251-3000-2023-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3-05-29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内务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公政〔2023〕62号
  • 发布日期: 2023-05-3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内务管理的通知
仓公政〔2023〕62号
来源:仓山区公安局 时间:2023-05-31 15:04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文件

 

仓公政[2023]6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内务管理的通知

分局各单位:

近日,分局在督导中发现个别单位在抓民警规范着装方面措施不力,少数民警辅警违反着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内务管理,树立仓山公安良好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

各单位要组织全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开展规范警容风纪和内务管理专项教育,确保学深学透、记清记牢,强化作风养成。

二、严格着装规范。

全体民警、文职、辅警及其他警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一律规范着装,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原则上着最新批次警服。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按照规定佩戴警衔、警号、党员、团员徽章等标志,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穿制式皮鞋、作训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要穿深色袜子。各单位之间公务往来原则上必须穿着警服。单位内部从事膳食、保洁、司勤、保卫、维修等后勤服务人员要穿着与其岗位职能相符的工作服。在岗工作期间,后勤服务人员应规范着装上岗。

三、严肃警容仪表。

保持端庄的仪容仪表,非特殊任务需要,男民(辅)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头发或蓄胡须,女民(辅)警发辫不得过肩,不得文身、留长指甲、染指甲、化浓妆。要保持警服和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做表率,做到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培育优良警风。分局将结合“三好一规范”评比和“我的警队我的家”六亮六提升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内务管理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引导民警切实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推动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分局政治处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docx
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docx
附件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服主要品种穿着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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