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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01 00:00 | 来源:公安局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其中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091231。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布,具体联系方式:邮箱iamcdsohu.com,电话0591-83416110,传真0591-83441633。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确保政府公安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确定了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公安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公安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制定出台了《仓山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相关的政府公安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在我局公开的政府公安信息中,既有本行政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又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县级公安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公安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9年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公安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公安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公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公安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七、几点建议与附表

  1、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由于当前基层的工作重心和重点工作繁杂等原因,相对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如何做好此项工作上还缺乏有效办法和经验。

  2、加强人员、经费投入,对基层的配套工程给予有效规范和有力支持。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3、附表

      

计量

单位

2009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77

594

  其中:1.网站公开

77

594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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