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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5-02-03 10: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4〕184号)的要求,由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邮箱171854707@qq.com,电话0591-83416110,传真0591-8344163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班子调任后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办公室成员,由黄长江副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委员、办公室施利群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实施工作。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我局制定并逐步完善了《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制度》、《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配套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明确规定,由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应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报分管领导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在本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3、落实信息公开培训。为加强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局公开办每年均利用年初的工作部署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部署培训,印发“关于公文文种与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说明”,人手一份,确保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遗漏,应保密的政府信息不错发。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逐步提高,初步实现了“从不公开为原则向公开为原则、从消极被动向积极主动、从视为权力向作为义务、从视为部门所有向作为公共服务”的公开理念的转变。

4、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涉及到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均纳入公开目录,同时及时公开公安动态性的信息,将工作亮点宣传出来,让公众了解公安工作发展进程,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拉近公众和政府的距离;二是公开流程更加规范有序,每一份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科室起草确定公开属性—报分管领导初审签字--报局公开办进行保密审查并签字--报局长终审签发--交局公开办发布到网站;三是公开范围也不断拓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从发布在公安部门局域网,扩展到发布仓山区政府网站,又增加了报送区档案馆的纸质查阅场所,方便各类不同群体查阅。

(二)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围绕社会关心和群众关注的问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福州市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个,包含机构设置、规划计划、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其他等5个子栏目。截止11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8份,其中发布机构设置类信息20份、规划计划类信息14份、工作动态类信息4份以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份。截止11月底,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件,也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事件。我局在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1-11月底达到93人次。

2、继续认真做好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馆移交了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对主动公开的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所有信息公开前,均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坚决做到关口前移,对不利社会安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均及时发布。选派了一名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参加了区信息公开处理系统升级业务学习,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作用,使主流声音和上级权威、准确的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

4、健全政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强化维稳的灵敏感,坚持实行分局网安、政治处、办公室联合收集、研判舆情信息机制,及时提交各类信息,为上级领导以及本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发挥作用。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期间,遇区政府网站系统无法提交等网络问题,均及时主动与区数字办取得了联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将办事处文件上传至网路信息公开平台。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不断完善“仓山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便民咨询、政策法规、热点问题解答、场景式导航、在线咨询等系统建设,有效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备案类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期限、申请途径、方式、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为市民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面。当前,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行政职权的要求,确定行政处罚项目,共涉及违反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在仓山区门户网站发布处罚项目及裁量标准,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信息。基层执法单位主动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流程图和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上墙,向群众公开。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办案单位认真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保障其依法行使行政救济权利。

(四)“三公”信息全面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及时配合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4年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数达83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占55.6%;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占33.3%;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占8.9%;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2.2%。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分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仓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分局还通过办公大楼电子信息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公安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公安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公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公安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一是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由于当前基层的工作重心和重点工作繁杂等原因,相对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如何做好此项工作上还缺乏有效办法和经验。二是加强人员、经费投入,对基层的配套工程给予有效规范和有力支持。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单位

主动公开文件数

45

83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5

83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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