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6-01-27 14: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5〕241号)的要求,由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邮箱171854707@qq.com,电话0591-83416110,传真0591-83441633。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亮点和成效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2015年,我局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共新增主动公开公文信息33件,按时公开率达100%。

二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2015年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三是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数字办做好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等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字城管等新载体,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公安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做好科学、深入解读。 

二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我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局积极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2015年,我局积极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字城管等新载体,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2015年,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并积极与区政府数字办对接,认真学习并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根据我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积极配合区数字办做好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等工作。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受理5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已依规定办结答复。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2015年,我局继续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季度初认真做好上一季度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和统计工作,并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在区数字办的指导下,做好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继续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同时,积极配合区数字办做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我局制定并逐步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明确规定,由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应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报分管领导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在本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黄长江副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陈瑜顺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实施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同时为加强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局公开办每年均利用年初的工作部署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部署培训,印发“关于公文文种与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说明”,人手一份,确保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遗漏,应保密的政府信息不错发。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逐步提高,初步实现了“从不公开为原则向公开为原则、从消极被动向积极主动、从视为权力向作为义务、从视为部门所有向作为公共服务”的公开理念的转变。

无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5年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数达8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42.4%;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占45.5%;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占9.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3.0%。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分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仓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分局还通过办公大楼电子信息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截止2015年年底,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受理方式均为信函申请,历年累计数达6条。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申请对案件查办相关信息的公开。

(二)截止2015年年底,我局累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公开形式为3条“同意公开”,2条“非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为问询在侦刑事案件信息和问询领导去向,此类均属于非政府信息范畴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公安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公安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公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公安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一是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由于当前基层的工作重心和重点工作繁杂等原因,相对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如何做好此项工作上还缺乏有效办法和经验。二是加强人员、经费投入,对基层的配套工程给予有效规范和有力支持。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单位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

86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3

86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

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5

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

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2016年1月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