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公安局 时间:2019-01-14 14: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8〕153号)的要求,由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邮箱csfjbgs@163.com,电话0591-83416110,传真0591-8344163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2018年,我局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共新增主动公开公文信息21件,按时公开率达100%。 

  二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2018年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三是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数字办做好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等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审查管理,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积极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参照上级公安机关做法,部署开展本级清单编制工作。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涉及公安机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户口登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申请办理、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等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以多样化形式公布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通报典型案例。同时,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并适时跟进后续解读,避免曲解误读,增进社会共识。 

  (四)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机制情况 

  2018年,我局继续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季度初认真做好上一季度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和统计工作,并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在区数字办的指导下,做好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继续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同时,积极配合区数字办做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我局制定并逐步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明确规定,由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应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报分管领导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在本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黄长江副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陈瑜顺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实施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全年无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字城管等新载体,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公安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做好科学、深入解读。 

  二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我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局积极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2018年,我局积极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字城管等新载体,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8年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数达9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占9.5%;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占42.9%;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4.8%;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占19.0%;人事任免类信息4条,占19.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4.8%。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分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仓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分局还通过办公大楼电子信息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截止2018年年底,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条,受理方式为6起信函申请,6起网上申请,历年累计数达25条。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申请对案件查办相关信息的公开。 

  (二)截止2018年年底,我局累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条,12条“不予公开答复”。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为12条,均属于“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范围。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无,历年无。 

  (二)被申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历年无。 

  (三)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2018年无,历年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通过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2、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拟稿要求,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1 

  94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1 

  9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2 

  2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6 

  9 

     3.信函、传真申请数 

   

  6 

  1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2 

  2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2 

  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3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