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2018年,我局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共新增主动公开公文信息21件,按时公开率达100%。
二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2018年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三是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数字办做好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等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审查管理,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积极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参照上级公安机关做法,部署开展本级清单编制工作。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涉及公安机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户口登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申请办理、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等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以多样化形式公布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通报典型案例。同时,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并适时跟进后续解读,避免曲解误读,增进社会共识。
(四)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机制情况
2018年,我局继续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季度初认真做好上一季度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和统计工作,并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在区数字办的指导下,做好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继续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同时,积极配合区数字办做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我局制定并逐步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明确规定,由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应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报分管领导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在本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黄长江副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陈瑜顺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实施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全年无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字城管等新载体,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公安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做好科学、深入解读。
二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我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局积极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2018年,我局积极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字城管等新载体,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8年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数达9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占9.5%;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占42.9%;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4.8%;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占19.0%;人事任免类信息4条,占19.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4.8%。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分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仓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分局还通过办公大楼电子信息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截止2018年年底,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条,受理方式为6起信函申请,6起网上申请,历年累计数达25条。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申请对案件查办相关信息的公开。
(二)截止2018年年底,我局累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条,12条“不予公开答复”。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为12条,均属于“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范围。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无,历年无。
(二)被申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历年无。
(三)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2018年无,历年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通过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2、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拟稿要求,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1 |
94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1 |
94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2 |
2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6 |
9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6 |
16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2 |
2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12 |
17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3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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