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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公安局 时间:2020-01-10 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的要求,由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cs.fuzhou.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邮箱csqcyl30h@163.com,电话0591-83416110,传真0591-8344163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的要求,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并做好核查工作,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与所属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基本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

2、主要工作亮点和成效。一是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2019年,我局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共新增主动公开公文信息13件,按时公开率达100%。二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2019年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三是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大数据服务中心做好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等工作。

3、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一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我局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实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增强回应针对性,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同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针对相关重大改革举措,由相关业务部门绘制相应的操作流程、制作生动形象的介绍动画进行解读。

4、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充分利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字城管等新载体,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公安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做好科学、深入解读。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我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局积极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2019年,我局积极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字城管等新载体,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5、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颁布的新条例,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培训,做好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黄长江副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陈瑜顺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实施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人事任免、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业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9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占14.3%;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35.7%;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占7.1%;人事任免类信息5条,占35.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7.1%。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分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仓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分局还通过办公大楼电子信息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及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3件,受理方式均为网络平台申请,历年累计数达48条。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申请对案件查办相关信息的公开。截止2019年年底,我局累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条,其中“非政府信息”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0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2、因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件。

1)复议人陈伟荣于2019年10月17日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提出要求“公开作出仓公(盖山)行罚决字(2016)00225号行政处罚时的证据材料相关文件”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受理,于2019年10月22日作出仓公信息公开答复告知(2019)第004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告知不予公开,并当日以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寄出告知书并发送电子邮件。申请人对我局作出的告知书不服,于2019年11月1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号:仓政行复〔2019〕30号),经审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9日裁定维持我局作出的决定。

2)复议人陈伟荣于2019年10月17日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提出要求“公开作出仓公(盖山)行罚决字(2016)00225号行政处罚时的接警时间、处警现场地址、到达现场时间等相关材料”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受理,于2019年10月22日作出仓公信息公开答复告知(2019)第005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告知不予公开,并当日以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寄出告知书并发送电子邮件。申请人对我局作出的告知书不服,于2019年11月1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号:仓政行复〔2019〕310号),经审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9日裁定维持我局作出的决定。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

1、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机制。2019年,我局继续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季度初认真做好上一季度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和统计工作,并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在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做好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2、继续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同时,积极配合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做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我局制定并逐步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明确规定,由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应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报分管领导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在本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警种、各部门信息资源公开,加大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有效整合各单位信息、服务资源,优化网站信息结构,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同时,顺应群众需求,及时发布惠及民生的政务(警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0

 29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1

0

 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拟稿要求,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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