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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公安局 时间:2022-01-13 1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cs.fuzhou.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邮箱csqcyl30h@163.com,电话0591-83416110,传真0591-8344163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并做好核查工作。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基本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明确信息发布主体,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积极性。

  2、主要工作亮点和成效。一是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注重将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在文件送审签发的同时,明确文件的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严格信息上网保密审核程序,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严格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和“谁履职、谁公开、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责任到岗到人,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依托福州市仓山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公众服务网等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三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一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我局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实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增强回应针对性,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同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针对相关重大改革举措,由相关业务部门绘制相应的操作流程、制作生动形象的介绍动画进行解读。

  4、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认真学习贯彻2021年颁布的新条例,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培训,做好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由魏能干副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陈思锋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实施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人事任免、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业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1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占14.3%;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57.1%;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占14.3%;人事任免类信息1条,占14.3%。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分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仓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分局还通过办公大楼电子信息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及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受理方式均为网络平台申请,历年累计数达53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申请对案件查办相关信息的公开。截止2021年年底,我局累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中“予以公开”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2件,

  2、因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予以维持。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

  1、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机制。2021年,我局继续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季度初认真做好上一季度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和统计工作,并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在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做好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2、继续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同时,积极配合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做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我局制定并逐步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明确规定,由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应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初审把关,报分管领导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在本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警种、各部门信息资源公开,加大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有效整合各单位信息、服务资源,优化网站信息结构,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同时,顺应群众需求,及时发布惠及民生的政务(警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4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意识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落实政策解读源头机制,进一步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避免发生文件发布不及时或解读不同步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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