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公安分局 时间:2025-01-06 1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cs.fuzhou.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邮箱csqcyl30h@163.com,电话0591-83416110,传真0591-8344163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围绕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主动增加公开信息

  2024年,我局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截至2024年底,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了大量的政府信息,涵盖了户籍问答、工作动态、依申请答复等多个方面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内容涉及主题教育学习、工作动态等业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4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3条,占1.7%;工作动态类信息156条,占97.2%。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分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仓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分局还通过办公大楼电子信息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及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受理方式为网络平台申请、信件快递,均及时答复反馈于申请人。

  2、因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4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主动收集各业务方面的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基础管理。加强机关内设机构政府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部门,从严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错链、错敏词等及时整改,切实维护政府涉密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2、提高政务信息监督保障质量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二是及时整改测评。对省级、市级、县级反馈的政务公开测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整改并在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抓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三是深化监督考核。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四是狠抓任务落实。定期开展涉及社会主体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排查工作,切实维护好政府机密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缺少有针对性、专业性的培训提升,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解读的意识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加强对兼职政务公开工作岗位同志的培训,补齐能力短板。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各类事项,均保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落实政策解读源头机制,进一步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避免发生文件发布不及时或解读不同步等情况。在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的同时,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