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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21-01-08 1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编制完成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http://www.fzcangshan.gov.cn/),并报送区政府办备案,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83438199,传真0591-83438835,地址:仓山区东园二路东盛花园18号楼5层,邮编:3500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区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0年我局通过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并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送交档案馆备案。  

  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我局主要围绕生态环境系统领域行政许可、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情况、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发放、使用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方面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主动公开。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局做好生态环保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依据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2020年我局共公开项目审批信息79条。空气质量信息栏目,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空气质量指数监测结果,辖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20年公开空气质量指数信息127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栏目,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环境执法监督情况栏目,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及时面向公众公开信访情况、“双随机”检查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公开行政处罚情况信息1条,“双随机”检查情况信息9条,信访情况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流程、时限进行重新梳理,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确保答复形式严谨规范。2020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深化、完善《仓山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规范信息公开工,加大审查力度,保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我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以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做好公开的受理、回复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定期对已上网的信息公开内容开展自查,对接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及时纠正错误信息,及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对日常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监督、审核、修改,并及时予以公开。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编制完成仓山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通过政务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解读重要政策,回应社会关切、释疑解惑,增进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7

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71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9

+115

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6

684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部署要求把握理解不够到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更及时更全面更准确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注重信息时效性,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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