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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22-01-14 14: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编制完成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 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http://www.fzcangshan.gov.cn/),并报送区政府办备案,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83438199,传真0591-83438835,地址:仓山区东园二路东盛花园18号楼5层,邮编:350007。  

  一、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提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区政府部门有关部署和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1年我局在仓山区门户网站生态环境栏目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10份;公开辖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信息25份;建设项目审批许可信息88份;公开重点污染源信息1份;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信息14份;“双随机”检查结果信息9份;以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2份;共计159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要求,2021年我局通过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0条,并按照要求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送交仓山区档案馆备案。通过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实际网站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决定22条,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的规定,2021年我局收到2件自然人信函方式提交的依申请信息公开材料,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以及流程向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答复,同时同步更新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平台。

  (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保障落实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深化、完善《仓山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规范信息公开工,加大审查力度,保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部署要求把握理解不够到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更及时更全面更准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2.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做好宣教,优化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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