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仓山区安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01 00:00 | 来源:安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仓山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 ;邮编:350008 ;电话:0591-83479596 ;传真:0591-8347959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仓山区安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0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开指南1条,公文法规类信息42条,法律法规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文法规方面,公开了自2008年1月至2008年10月,我局制发的应公开的公文共42条,内容涵盖了仓山安全生产信息及转发省市文件、计划总结等方面,体现了我局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和服务当地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依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中所做的各项工作。社会管理方面,主要公开了我局今年以来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情况,体现了把第一时间交给群众的工作方针。工作动态方面,公开了2008年我局在工作中的主要工作。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了2007年1月到2007年12月我局制法的应公开的公文共42条,内容主要是我局各部门的职责和仓山安全生产信息以及计划总结等。

  (四)公开形式

  1.互联网

  福州仓山区政府网:/

  2.公共查阅点

  仓山区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在该项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

  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附表

   

   

   

   

  仓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6

  其中:1.网站公开

46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