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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监局 时间:2017-01-18 08:39
 

 

福州市仓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6〕220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仓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csqsafety02@163.com,电话0591-83477667,传真0591-83477665)。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数字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6〕121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工作考评范围,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仓政办〔2016〕12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2016年,我局继续加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梳理行政职权,重新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权力运行一览表,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更新的行政职权目录已发布在门户网站上。目前我局共有3项的审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处罚权通过福州市仓山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为、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处罚结果和执法人员资格等有关信息,截至目前,2016年行政处罚案件共结案5起,5起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了当事人、处罚时间、处罚的违法行为、违法发生地、处罚结果及处罚金额等相关内容。

二是重点加大行政许可的信息公开力度。按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梳理了行政审批项目、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按照上级省、市要求,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进行再优化,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标准和办事程序,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使广大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2、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对重大的、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决策事项,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对于合理的、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予以采纳。

二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在区政府网站按月公布我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是根据区政府及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我局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相继公开了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6年度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三公”经费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

3、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组织开展对新《安全生产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等政策法规的解读,并逐步将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及时更新,跟踪政策法规的完善,进一步利用网站平台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力充实了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客观公布调查进展、应对处置措施等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调查处理结果。2016年至今,我局共公开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4起,按月通报全区各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三是更好地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发挥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及时报道政策解读。2016年,通过《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媒体播发安全生产新闻信息10余篇。

4、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基本目录建设,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措施,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信息公开选项,拟确定为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从公文拟制环节启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通过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配合区政府法制办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涉及到我局日常行政以及业务工作的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对于废止或宣布实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水平。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确保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准确。2016年,共提交主动公开信息47份。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积极与区数字办协调沟通,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升政府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有序运转。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局办公室根据区政府办的政策文件修订完善了若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将该公开的文件信息全部公开,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泄密。

2、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信息公开有效运转。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维护与建设,及时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我局信息。二是我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覆盖面,满足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信息的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机构职能类公开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类公开信息5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公开信息39条;人事任免类公开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市民通过“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及时向福州市仓山区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组织开展对新《安全生产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政策法规的解读,有效提升了我局信息公开的深度。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各类平台投诉件和举报件共137件 ,我局全部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及时办理或答复。投诉件主要涵盖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考录、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等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在规定时限内(15个工作日)完成答复。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经办理答复1件。在1件已答复件中,我局已根据申请者要求答复。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中没有“不予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以及历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以及历年来,我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规定及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标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继续优化区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事故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7

46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7

46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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