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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安监局 时间:2020-01-07 12: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要求,现将2019年度仓山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欢迎查阅。福州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急管理局页面中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电话:83477667,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52号,传真:83477665,邮箱:csqsafety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仓山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有2个直属单位,分别为福州市仓山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福州市仓山区应急救援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福州市仓山区应急救援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纳入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由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公开。我局积极推进辖区避灾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烟花爆竹公告、应急救援演练、财政预决算、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等信息公开;按时向区档案馆报送局“主动公开”正式公文,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便捷获取所需信息。2019年,共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共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发布部门动态、应急管理信息130余条,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仓山区应急管理信息22条,在省级刊物《安全与健康》杂志发布仓山区应急管理信息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局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是否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不出现遗漏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印发了《仓山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2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政务公开工作。2次通过向服务对象、区各相关单位、局干部职工征求意见以及自查自纠等方式,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加以改正,有力落实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公开渠道主要有两处。一处是依托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所有主动公开文件均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开。另一处是区档案馆,所有主动公开公文均报送至区档案馆,方便公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设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及工作机构(工作机构挂靠在局办公室)。目前,有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1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1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1名。

  (六)主要亮点和成效:突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公开,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元旦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安全生产和应急防范工作,曝光了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公开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指导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布了辖区避灾点位置等。以上信息的发布,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普及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常识,增强了安全生产监管的威慑力和公信力,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0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4

0

11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248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可以进一步夯实。

  (二)改进情况: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切实加强对网站内容的更新,维护,及时把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思路及工作动态、行业动态在网上发布,特别注意加强涉及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动态的公开。二是加强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局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全区业务培训和组织单位经办人员进行探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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