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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1-08 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要求,现将2020年度仓山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欢迎查阅。福州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急管理局页面中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591-83477667,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传真:0591-83477665,邮箱:csqsafety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全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规范区应急管理局和2个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有2个直属单位,分别为福州市仓山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福州市仓山区应急救援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福州市仓山区应急救援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纳入到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由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公开。

二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主动公开《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福州市仓山区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2020年版)》等信息。同时,我局在继续做好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应急救援演练、财政预决算、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的基础上,新增了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2020年,共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20余条,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信息32条,在省级刊物《安全与健康》杂志发布相关信息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局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是否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不出现遗漏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召开会议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到岗位、落到个人,定期研究、部署局政务公开工作,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加以改正,有力落实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继续依托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所有主动公开文件均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开。同时,所有主动公开公文均报送至区档案馆,方便公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因机构改革和局分工调整,我局于2020年2次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并及时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顺畅运行。

(六)主要亮点和成效:2020年,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均设置在区应急管理局,我局在继续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公开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了防范台风、暴雨以及森林防灭火、地震避险等自有关信息的公开,增强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增3

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减20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4

减16

7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48981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防汛防台风、防暴雨、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为今年新增工作,在此类信息公开方面经验不足。

(二)改进情况:2021年,加强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仔细梳理公开类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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