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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建设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0 00:00 | 来源:城乡建设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1〕188号)的要求,由仓山区建设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子邮箱csqjsj@163.com,电话0591-83139772,传真0591-83139775。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局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于2009年1月成立仓山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9月重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黄钦明局长任组长,李炯书记、叶栋副局长任副组长,吴能珍、江彬生、林辉、张新颖、姚国绚、郑兴俤任成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人员抓日常的工作局面,从而建立健全了局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二)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局在区政府信息科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于2011年1月中旬按照政府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实施,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全面公开依法行政类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等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等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情况

  建设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办文人、保密员、签发领导等多级审签制度,有效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在专栏建设方面,建设局及时收集并反馈意见箱中的留言,采纳群众中肯意见,指导群众有效查阅政府信息并处理申诉,较好地深化了公众参与的功能,充分发挥了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同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均能得到及时规范答复,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12主要职能、办事程序;13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25安全生产监督情况。

  (三)我局2009年以来至2011年12月31日,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已全部在仓山区政府网站公开,2011年应公开的 15份信息已于2011年12月31日前全部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仓山区政府网站设立的仓山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五)按时按季度通过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报送我局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我局受理方式有六种:1、当面申请 2、传真申请3、电子邮件申请4、网上申请5、信函申请6、其他形式申请

  (二)不存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在本局及办公室内部运转的各类公文,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各类公文。不予公开的原因是严格执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的通知》文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浅尝辄止,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人员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管理办法进行约束,加之人员少、任务重等工作矛盾突出,影响和制约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在工作成效方面,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工作人员疲于应付,较为被动,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缓慢,与《条例》的标准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按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或法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

  2、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深化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3、针对日常工作流程、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暂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5

  43

  其中:1.网站公开

  条

  15

  43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0

                                                                                                            仓山区建设局

                                                                                                            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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