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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建设局 时间:2023-01-05 08: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子邮箱csqjsj@163.com,电话0591-83139772,传真0591-83139775。 

  一、总体情况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治国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主动公开及时率达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共208份,其中2022年度11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2022年度共14件,已办理1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仓山区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标准化公开目录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修订更新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对网站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解决错链、失链等问题,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 

  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内容更新及时,信息发布做到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信息审核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三审制度执行到位。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严格落实互联网媒体账号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开展网络信息发布审核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新媒体管理,及时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为群众更全面、更快捷获取信息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保证信息公开受理渠道畅通,主动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和回应,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奖惩机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坚持目标引领,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熟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做好问题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不断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与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力促我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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