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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10-3000-2021-0004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11-25
  • 标    题: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福州市仓山区总工会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全国总工会办公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财检查〔2021〕43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福州市仓山区总工会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全国总工会办公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仓财检查〔2021〕43号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时间:2021-11-25 19:55

  为做好新《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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