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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30 00:00 | 来源:财政局

  201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刘军(主任科员)为组长,杨裕人、孙德婧同志具体负责的工作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随后,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动员部署,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安排。编制完成《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为全面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创造了工作条件。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情况 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完成了《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完成,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规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年度公开数量情况12条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11条

  (1)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11条;

  (2)领导分工1条。

  2.规范性文件1条 。

  目前,我局的财政信息内容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并按要求送至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口头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由于我局财政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的要求。201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财政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财政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根据人员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工作小组成员。二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0

年度

主动公开信息数

12

其中:1、网站公开

12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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