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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财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7-01-10 16: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6]121号),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仓山区政府网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仓山区南台路38号,电话:83537728,邮箱:1547934287@qq.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仓山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仓财办[2016]13号),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进一步规范了目录编制,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已按规定格式要求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要求报送区档案馆。同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常设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生泄密事件,同时还出台了《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一年来,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作,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局未涉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6]121号)的要求,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区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并积极联系区直各预算单位,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准备要求各部门自收到预算批复之日起20日内将批复表中的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表以及本部门预算说明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对外网站公开,并做好相关的解释说明工作。 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自2008年以来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已全部公开。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信息主要在财政部门规定的媒体及政府采购网站公布,当前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在仓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其中包括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仓财采[2016]2号)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公告、预公告、中标公告等招标采购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财政信息,并按要求送至档案馆保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1条;2016年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2条,财政预算决算类16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类4条,规划计划类1条,部门动态类3条,机构设置类1条,人事任命类1条,其他类2条。

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了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有关财务管理培训会,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2016年我局共收到12345诉求26件,并及时作出答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了认真办理。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我局均都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及时公开,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的要求。

截至2016年底,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已公开的财政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办法》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小组成员。二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四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财政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 

15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0 

15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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