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仓山区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15层1511办公室,电话:0591-83537728,邮箱:154793428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完善组织领导,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稳妥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2019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结合当前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出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认定标准放宽》的政策解读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认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除了在原先每月统计、公开我区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新增了我区下达企业扶持资金情况公开项目。从2019年4月份起,我局每月汇总当月我区下达企业扶持资金情况,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的回应,有效理顺群众及企业的情绪,切实化解矛盾,使政策措施有效的落地实施。及时查看12345平台诉求件,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2019年我局共收到12345诉求26件。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脱贫攻坚战等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会计管理方面,我局按要求公开了《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仓山区财政局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等文件。在政府采购监管领域,2019年以来我局已依法将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平台上予以公布。在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监管的同时,督促其按规定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成效。
三是继续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决算公开、预算绩效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主体和时间节点,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
(二)主动公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72条,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机构设置类1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类5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预算决算类9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类6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类18条,人事任免类4条,其他类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规定答复,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7月3日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7月8日作出答复:该条信息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该信息依法不由本行政机关公开,应由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建议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各科室(中心)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审查通过的方予以发布,以避免泄密事件发生和降低舆情风险。2019年,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及舆情事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控制度建设,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开展,以规范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平台建设
1.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局主要通过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2.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我局及时定期更新系统数据,确保不超期。
3.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4.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5.其他方式。我局每月按要求送至档案馆备案保存。
(六)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局政务公开小组组长;常态化设置政务公开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及小组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我局还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我局参照《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仓政办〔2019〕140号)的要求,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制定了《仓山区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2019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各相关责任科室(中心)要按照分工,认真予以落实。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学习宣传。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区里组织的新条例培训活动,在我局OA办公系统上传阅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是积极对接新上线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安排人员每周定时登录系统,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方式确保未逾期公开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及时公开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2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1 |
0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8974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部分栏目的政府信息更新的频率较慢。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围绕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财政政策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收支、财政补助等热点问题,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工作,促进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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