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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财政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时间:2021-01-08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仓山区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15层1511办公室,电话:0591-83537728,邮箱:154793428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机构设置类4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预算决算类5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类6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类19条,人事任免类4条,其他类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规定答复,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5月16日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5月19日作出答复:该条信息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该信息依法不由本行政机关公开,应由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建议向福州市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咨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对接福州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完善我局扶贫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财政预决算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是根据区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区级权责清单编制、实施、调整、公开和监督管理的通知》(仓审改办〔2020〕8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不断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三是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20〕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下达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批复时,要求各部门在法定时间公开"三公"经费安排使用情况,专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仓财预〔2020〕5号)规范公开模版,并组织开展公开情况检查和整改工作。经检查,2020年全区各部门均在政府部门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

    四是严格执行《财政局仓山区政务公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仓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中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开展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科室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查通过的方予以公开发布,以避免泄密事件发生和降低舆情风险。2020年,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及舆情事件。

  (四)平台建设

   1.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局主要通过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2.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我局及时定期更新系统数据,确保不超期。

   3.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4.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5.其他方式。我局每月按要求送至档案馆备案保存。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我局组织机构和工作实际情况,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工作小组名单。全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明晰,有序推进。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印发正式文件,形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各科室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修订出台《仓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参照《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仓政办〔2020〕20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制定了《仓山区财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

    三是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信息安全与网站管理相关工作培训,认真落实具体工作要求。 

    四是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查缺补漏。定时登录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未逾期公开信息,2020年我局及时公开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1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11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1

1344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文件政策类信息更新较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聚焦财政职能和民生关切,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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