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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时间:2022-01-10 15: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仓山区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15层1511办公室,电话:0591-83537728,邮箱:154793428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2021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仓山区政府网财政专栏共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机构设置类1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预算决算类10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类5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类21条,人事任免类2条,其他类7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在财政预算决算专栏公开2021年区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20年区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同时,组织全区各部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经统计,除涉密部门外,全区各部门均已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0年部门决算,实现区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二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局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贯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为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我局针对《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仓财采〔2021〕20号),通过仓山区政府网发布政策解读文章。

  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12345诉求件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着重做好财政资金、会计管理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及时答疑解惑,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2021年至今及时反馈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28件。

  (三)平台建设

  1.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局主要通过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2.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我局及时定期更新系统数据,确保不超期。

  3.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4.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5.其他方式。我局每月按要求送至档案馆备案保存。

  (四)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协同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加强工作部署,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将工作分解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个人,不折不扣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专人专责,安排1名工作人员固定负责我局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认真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范围,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还不够强,部分我局负责维护的栏目内容更新还不够快;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不够通俗化、形象化。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针对我局负责维护的栏目,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完成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聚焦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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