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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财政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时间:2025-01-08 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仓山区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15层1511办公室,电话:0591-83537728,邮箱:csqczj20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仓山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将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紧扣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提升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2024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仓山区政府网财政专栏共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机构设置类3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类0条,规划计划类0条,财政预算决算类9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类0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类16条,人事任免类0条,其他类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2024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持续推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站建设与发展,对每次公开的内容进行专人编辑、专人审核,单独存档,统筹规划并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安全。我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为标准”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2024年共及时反馈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28件。 

  (四)平台建设 

  仓山区财政局依托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财政局专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及时定期更新系统数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程序。将《条例》纳入信息公开培训重要内容,提升信息公开业务人员业务能力,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规范、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整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与财政工作的结合,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部署、推进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保持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的“高压”态势,提升各科室、中心上报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水平,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网上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三是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始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扣群众关注的财政热点和难点,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四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创新,丰富公开形式,通过图文、互动问答等形式进行发布、解读,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好参与、易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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