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3102-3000-2022-0007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2-11-17
- 标 题: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仓发改审批〔2022〕62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2023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仓城建〔2022〕23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3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211-350104-04-01-808229)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对万里27号新村、万乐新村、三高新城等25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提升,涉及小区建筑面积479352平方米,居民4354户。主要内容包括小区道路修复、环境绿化、停车位及停车设施整治提升,新建化粪池、新铺设雨水及空调水立管,原有室外排水管网及雨水立管改造、破损井盖更换等。
五、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81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9.16万元、预备费383.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2.1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仓山区财政统筹安排外,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申请政府地方专项债券及多渠道筹集。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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