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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发改局 时间:2022-01-07 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591-83051270,传真0591-83471840,电子邮箱yxszgdl@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各方面。及时公布了《关于仓山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报送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仓发改价格〔2021〕2号)、《2020年度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决算》、《2021年度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等信息,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时效,提升发改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实时在“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内发布重大项目建设相关政策,及时公开我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牵头完成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发布。

  全面完成2020年度区本级收费单位年度收支情况的信息录入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区本级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涉及农业农村、建设、卫健、教育等45个收费单位,11个收费项目。公布仓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及仓山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积极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仓山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报送及时、格式标准、内容完整,不断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数49条,历年累计9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组织机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和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本局收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为39件,受理方式为EMS邮件寄达,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为项目相关文件。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8件。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力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和公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分级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局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明显不足。

  改进措施:统一领导,逐级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按各科室职责分工报送各类政府信息,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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