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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发改局 时间:2025-01-06 17: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电话:0591-830512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7条;行政许可有关事项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

  我局按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行政审批法治环境。及时将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资讯在“重要建设项目”专栏中发布,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积极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仓山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报送及时、格式标准、内容完整,不断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全面完成2023年度区本级收费单位年度收支情况的信息录入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区本级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涉及农业农村、建设、卫健、教育等42个收费单位,9个收费项目。公布仓山区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本局收到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2024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度,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和发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分级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12345等平台的功能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依申请公开等,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保障门户网站的安全运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数量偏少,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各科室对此项工作的了解和重视。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数量,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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