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写《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度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存档,供查阅。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1319室。邮编:350007。具体联系电话:0591-88680372,邮箱:csqjjj@163.com,传真:0591-8868037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
(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1、着力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方面: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在网站上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公开专栏发布。我局始终坚持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局已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情况的答复进行公开。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充分运用我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及时准确全面解读政策,让企业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方面:全面推广“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机制,为利莱森玛等企业协调解决加层改扩建等问题。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化解政治、经济、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的相关信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已梳理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围绕《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等,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方面:我局积极配合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我局负责维护的栏目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强化责任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本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4、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方面: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及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在仓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开设“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截止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截止2019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管理、监管保障情况: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2019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职责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服务承诺、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府信息内容对外公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工作工作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成员为小组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的日常报送及维护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平台建设:局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统计报送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执行力度,切实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提高政府网站的建设水平,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每月不定期向效能办、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将最新政策内容传达到企业,确保信息质量准确性、真实性,提高了政府网站采纳比例。通过主动公开、不定期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优势,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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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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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 |
0 |
17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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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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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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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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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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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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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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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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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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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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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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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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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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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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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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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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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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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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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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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系统性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是兼职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畴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0年,我们将根据数字办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2、切实更新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门户网站的建设水平。及时准确报送我局最新的各项工作情况,增强报告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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