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仓政办〔2020〕18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写《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度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存档,供查阅。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1319室。邮编:350007。具体联系电话:0591-88680372,邮箱:fzcsqgxj@163.com,传真:0591-886803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方面: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我局始终坚持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局已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理情况的答复进行公开。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充分运用我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及时准确全面解读政策,让企业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方面:加大对重点企业及减产企业的走访力度,同时抓大不放小,重视对亿元以下企业服务工作。认真梳理辖区内需要协调问题的企业名单,逐家走访,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各类政策宣传,通过走访送政策汇编、举办政策宣讲会等各种形式将各项惠企政策送给企业,帮助企业获得政策优惠,减轻企业负担。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化解政治、经济、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的相关信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已梳理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围绕《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等,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3、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广泛收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分级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我局积极配合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我局负责维护的栏目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在仓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开设“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截止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截止2020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管理、监管保障情况: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2020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职责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服务承诺、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府信息内容对外公开。
(六)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统计报送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执行力度,切实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提高政府网站的建设水平,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将最新政策内容传达到企业,确保信息质量准确性、真实性,提高了政府网站采纳比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1 |
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 |
-5 |
11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系统性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是兼职工作,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畴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1年,我们将根据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2、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门户网站的建设水平。及时准确报送我局最新的各项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说明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