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3108-0800-2021-0005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11-25
- 标 题: 仓山区民政局福州市仓山区青年创业协会发起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仓民审〔2021〕46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仓山区青年创业协会发起人(单位):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仓山区青年创业协会”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福州市仓山区青年创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州市仓山区委员会;登记证号:51350104MJB628745B;法定代表人:廖华亮;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街道则徐大道153号先锋苑1号楼四层智慧生活三创中心L99室)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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