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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农林水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2-26 00:00 | 来源:农林水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其中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布,具体方式为:电话0591-83139537,传真0591-83139537。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召开了局务会议,于2008年3月20日成立了以戴占厂局长为组长的仓山区农林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利用仓山区政府网站开设农林水局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本局有关信息。设立信息公开专用场所,供群众申请查阅相关信息。

 (三)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本局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等,建立了本局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继续加强本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派专人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提高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效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目前本单位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中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本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2009年本单位在各种渠道都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2009年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2009年本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我局虽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审议和监督小组已经一年多了,但由于对《条例》内容的学习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由于由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业务,造成思想上不够重视,业务上不够熟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

  (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是很明确。对于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的目标以及要达到的成效不明确,因此造成工作中的被动,缺乏主动意识和创新的精神。

  (三)措施及改进情况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机构职能,争取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地位。

  2、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高本局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福州市仓山区农林水局

                                                                                 2010年1月22日

  主送:区政府办信息科

  抄送: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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