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01-1000-2021-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1-12-15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服务 “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政办〔2021〕165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服务 “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仓政办〔2021〕165号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21-12-17 10:3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15

 

福州市仓山区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111号)要求,结合我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系统集成,围绕“六稳”“六保”,力行简政之道,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先行示范区夯实基础。

一、工作任务

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

  1.推动降低就业门槛。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衔接落实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降低或取消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限制;衔接落实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实行乡村兽医备案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小微电商准入,“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按国家要求执行。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支持提升职业技能。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仓山区实际确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将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简化申请材料。加强对家政、养老等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能力。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支持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按照省部署,推进2021年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组织实施工作,全面提升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新增就业机会能力。推动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改进管理服务。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工作。立足仓山区实际,积极培育一批扎根乡村、创办乡产、带动乡亲的创业就业主体和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鼓励各部门持续推介优秀创意项目和创业主体。引导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其他有条件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配合推动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部分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推动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凭居住证办理医保登记。发改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仓山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就业创业财税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创业支持资金作用,为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提供资金保障。对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落实税额减免政策。发挥各类创业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就业创业;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创业就业贷款投放,简化申请审批资料和流程。财政局、金融人社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5.优化惠企财税政策。完善直达惠企资金使用、监管全过程管理,加强专项对账,确保资金快速、精准直达企业。精简退税流程,实现无纸化退税。完善税费收缴系统,搭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多种线上支付渠道,打破缴款的省域限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2022年底前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留抵退税、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信用惠企机制。按照省部署,开展信用服务机构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承诺;加快推进医社保等相关信用信息汇聚至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配合省里推动省内融资服务平台与全国“信易贷”平台共建共享公共信用信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做好数据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将公共涉企数据与机构内部金融数据有机结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建模,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为小微企业准确“画像”;配合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易贷”免责机制,探索非信贷类“替代数据”在征信领域的应用,创新开发符合行业特点和小微企业特性的征信产品和服务,推动征信产品在金融领域应用。发改大数据中心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仓山分局金融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政策措施。配合上级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民生领域市场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我市知识产权领域服务机构监管。发改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中介服务管理。落实行政审批必要条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清单之外政府部门不得对企业群众办事指定特定资质中介机构。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监管,重点规范行政机关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等行为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发改(审改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规范改进认证服务。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及时上传、公布认证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机构信誉;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等沟通协调,加大对认证监管的宣传力度。市场监管局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优化涉企审批服务。进一步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提升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管理机制,推动直有关部门配合省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审批改备案事项办理标准;贯彻落实省“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整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行为;按照省级工作层面部署设定的企业年检、年报事项,推动年检改年报,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发改(审改办)、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11.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按照省部署,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配合市资源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等事项。根据国家、省里统一部署,继续探索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标准地”出让。发改资规局、建设局、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2021年底前将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根据省市部署,进一步简化或清理工程项目审批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及时公布保留事项清单,规范明确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进一步梳理公布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健全完善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对社会投资的小型简易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其中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局(工改办)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

  13.清除消费隐性壁垒。聚焦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释放消费潜力。衔接落实国家全面取消二手车迁入限制政策,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规范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行为。贯彻落实《促进我省民宿发展的暂行办法》,引导第三方机构或协会组织对民宿进行科学动态评级。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优化新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推动实施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办好2022年中国(福州)跨境电商交易会,巩固我在国内跨境电商行业前沿地位。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赋能中心建设,探索设立跨境电商产业基金。积极争取省里支持,结合我消费需求,扩大国际知名品牌进口,做大跨境电商进口体量;按照省部署,配合做好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覆盖范围工作,对开展9610、1210、9710、9810等模式的跨境电商予以支持。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

  持续提升外资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落实好国家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在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推广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外资企业给予支持。完善外资企业登记系统及提示功能,提升线下咨询服务水平,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商务局、发改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

  16.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衔接落实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优化配置闲置床位资源,拓宽服务对象,推动转型升级;支持属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布局,为本土养老服务产品崛起培厚土壤;加强综合监管,坚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社会公益属性,规范机构行为。落实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按照省里部署,持续推进我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诊疗开具的电子处方管理,2022年底前规范电子处方审核、调配,确保信息可追溯。加强对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以外的处方药的网络销售监管。民政局、卫健国资中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2021年底前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一键报贫”在线申报平台作用,定期组织乡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部门专项筛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帮扶。持续开展民政、残联、医保、教育、住建、人社、乡村振兴、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比对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通过大数据分析动态发现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按照省部署,配合做好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后数据维护、录入工作,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配合做好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闽政通”等移动端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仓山分局大数据中心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按照省部署,2021年底前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完善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推动4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能级;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和群众需求,按照市级部署推出一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深化“就近办、自助办”改革,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提升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即办件比例和审查要点精确度;推动全区便民服务事项全面规范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借鉴厦漳泉异地代收代办试点经验,按照市级部署,2022年底前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异地代收代办。发改(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司法局、智慧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依托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展示政务服务,优化网站界面设计和用户体验水平。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以“政务小程序”入驻闽政通APP。加快落实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建设跨省跨区域通办审批系统和线上线下服务专区。提供我经验和做法,配合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老年人服务专区和闽政通APP老年人版建设。积极对接省政务自助终端通办平台,加快实现随时办、就近办、自助办。大数据中心智慧中心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

  20.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委托)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和承接能力评估;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和责任分工,推动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对涉及职权交叉或存有争议的多部门监管执法事项,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发改(审改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委编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按照省部署,持续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应用。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强重点工业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或整治。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发改(审改办)、大数据中心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直有关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2021年底前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并公布行政裁量基准,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裁量基准的清理调整,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行政裁量标准的,及时沟通上级部门予以相应调整;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各部门依法制定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制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司法局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措施

  (一)完善企业和群众评价机制。坚持以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深化‘放管服’专栏”,发布我“放管服”改革最新政策和工作动态,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持续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强化差评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做到群众参与、社会评判、市场认可。发改(审改办)、大数据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各镇街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取得实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件:福州市仓山区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